为促进我校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健康、持续发展,根据工作需要,拟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科带头人1名,现公告如下:
一、人选条件与资格
1.格局大、视野广,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品行端正、师德高尚、敢于担当、爱岗敬业。
2.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,从事生物与医药相关方向(合成生物学方向优先),学术造诣深厚,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,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,研究方向与学院未来发展学科相吻合。
3.入选杰青、长江等国家人才工程或泰山学者等省级重点人才计划,身心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。
4.熟悉高等教育规律,对学科发展能提出前瞻性、创新性和战略性思路。在国内外一流学科相关学术机构有管理经验者优先。
5.受聘后须全职到岗工作。
二、服务期及待遇
1.服务期一般为十年。根据应聘人员的具体情况,学校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,在薪酬待遇、安家费、科研经费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,同时在住房、配偶安置、学术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。
2.符合干部选聘相关条件资格的人员,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,可聘用为我校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。
三、岗位职责
1.围绕学科发展,谋划和制定学科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,实现相关学科一级学科博士点突破。
2. 在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引育方面取得新成效,加强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。
3.推进教育教学改革,加强专业和学科点建设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4.形成高水平学术团队,在国家级重点项目、科研获奖、成果转化方面实现突破。
四、选聘程序
按照自荐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统一面试、考察公示、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。
五、报名时间及方式
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,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qustrc@163.com报名;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。
联系人:马老师0532-88956928;15969886179;
李老师0532-88959097;1370899807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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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月17日